面向全省建筑工程领域企业和事业单位,包括科研院所、高校,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工程建设价格、规划设计、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园林绿化、房地产开发等相关企事业单位
计划吸引利用一批建筑工程技术领域“银龄工程师”支持我省房地产、建筑业、城市更新、“两污”治理、乡村振兴、绿色节能、绿美城市建设等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核心工作。
用人单位与“银龄工程师”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可采用全职、兼职、项目合作、顾问指导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合作。聘用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约定服务期限、工作内容、薪酬待遇、奖励措施等。
1.技术指导与咨询:为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技术方案审核、实施工程技术指导,帮助解答技术难题,提供专业咨询建议。
2.项目策划与实施:协助优化项目管理流程,加强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管理,提升项目管理与服务水平。
3.科研创新推动:参与建筑工程领域科研项目,开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研究,推动建筑科技创新。
4.人才教育培训与传承:通过举办讲座、现场指导和课堂教学等方式,培养年轻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传承行业经验和技术。
5.专项规划编制与政策研究:参与专项规划编制,为政策制定提供咨询意见,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可持续发展。
6.行业经验分享与交流:组织建筑工程领域经验分享会,促进业内交流与合作,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建筑工程领域“银龄工程师”在我省服务1年及以上或完成核定工作量的,由省财政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当年遴选、次年拨付”原则和经费保障有关要求对企业予以补助,统筹用于支付“银龄工程师”报酬、交通差旅、住宿、健康体检、保险等相关联的费用,经费使用管理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建筑工程领域“银龄工程师”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各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加大资产金额的投入,给予额外补助。“银龄工程师”的薪酬待遇、奖励措施、成果所有权、成果转让及收益分配等由用人单位和“银龄工程师”银龄人才双方商议确定。
(一)请各州(市)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本地区、本行业有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按照《“银龄工程师”支持建筑工程领域发展行动方案》中“银龄工程师”门槛,填写《建筑工程领域“银龄工程师”2026年第二批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于9月7日(星期一)17:00前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人事处)邮箱。各州(市)企业和事业单位岗位需求由州(市)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级企业和事业单位岗位需求由各单位汇总后直接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前期有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领域“银龄工程师”2026年第一批“银龄工程师”支持建筑工程领域发展招聘岗位需求中,未完成招募工作的,也可再次报送岗位需求。